无废城市建设提上日程 十个左右城市开展试点
继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城市等之后,“无废城市”建设亦提上日程。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0个左右有条件、有基础、规模适当的城市,在全市域范围内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
什么是“无废城市”?作为《方案》的主要落实单位,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明确指出,“无废”并不是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完全资源化利用,而是指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他说,“无废城市”建设的远景目标是最终实现整个城市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和处置安全。
就“无废城市”建设,《方案》提出一系列具体要求。其中,《方案》鼓励试点城市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行为,以及无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利用与处置经营活动。
固废非法转移倾倒高发
据李干杰介绍,我国既是世界上人口最多,也是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大的国家。其中,每年新增固体废物100亿吨左右,历史堆存总量高达600亿-700亿吨。李干杰说,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高、利用不充分,部分城市“垃圾围城”问题十分突出,与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还有较大差距。
除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外,《方案》指出,非法转移倾倒事件仍呈高发频发态势。
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在对广西、广东进行“回头看”时,曾就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启动专项督察。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组长张宝顺在向广东省反馈“回头看”督察意见时曾用“十分猖獗”来痛批广东省非法转移倾倒问题。
张宝顺指出,2015年以来,广东省危险废物非法处置倾倒案件多达200多起,非法转移倾倒点遍布全省21个地市。“阳江市宏湘金属加工厂违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达2万多吨;江门市长优实业有限公司产生的含镍危险废物2.1万吨非法倾倒于广东阳江、江门和广西梧州等地。”张宝顺说,生活污泥违法倾倒更为猖獗,深圳、东莞、惠州、茂名、阳江、肇庆6个地市均存在非法转移倾倒污泥问题。
张宝顺说,2015年以来,广东省发生非法跨界倾倒生活垃圾案件100多起,倾倒垃圾数十万吨。
其中,惠州鑫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自身接收的4.97万吨危险废物倒卖给4家无资质公司处置,其中1家公司2017年9月向肇庆市高要区非法倾倒危险废物90.9吨;茂名全市8家持废矿物油类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加工企业均借市场垄断地位,采取简单混合工艺,牟取暴利。
李干杰指出,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将引导全社会减少固体废物产生,提升城市固体废物管理水平,加快解决久拖不决的固体废物污染问题。
而《方案》则提出,“无废城市”将着力解决当前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利用不畅、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设施选址难等突出问题。
2020年是关键时间节点
《方案》所提出的“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也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
其中,《方案》提出,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危险废物为重点,实现源头大幅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
根据《方案》要求,“无废城市”要实施工业绿色生产,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方案》说,全面实施绿色开采,减少矿业固体废物产生和贮存处置量。以煤炭、有色金属、黄金、冶金、化工、非金属矿等行业为重点,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到2020年,试点城市的大中型矿山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标准,其中煤矸石、煤泥等固体废物实现全部利用。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将2020年作为关键时间节点,提出系列要求。其中,《方案》提出,到2020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重点用膜区当季地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在试点城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全面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等。
“当前,部分地区在城市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对于固体废物减量、回收、利用与处置问题重视不够、考虑不足,严重影响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李干杰指出,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将推动城市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工业和农业生产方式、消费模式,提高城市绿色发展水平。
鼓励试点城市制定法规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尽管《方案》提出打造“无废城市”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事实上,对于“无废城市”建设,《方案》是有硬指标要求的。
其中,《方案》提出,提升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再利用水平,禁止生产和使用厚度低于0.01毫米的地膜。对于农药包装废弃物等,《方案》提出,要按照“谁购买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原则,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奖励或使用者押金返还等制度,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实施无害化处理。
《方案》还提出,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扩大可降解塑料产品应用范围;加快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应用;在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以餐饮企业、酒店、机关事业单位和学校食堂等为重点,创建绿色餐厅、绿色餐饮企业,倡导“光盘行动”。
此外,《方案》还提出,全面落实生活垃圾收费制度,推行垃圾计量收费。以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等行业为重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制定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对依法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免征环境保护税。
《方案》特别提出,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机制,将危险废物检查纳入环境执法“双随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转移、非法利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方案》说,鼓励试点城市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行为,以及无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利用与处置经营活动。持续打击非法收集和拆解废铅酸蓄电池、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行为。加大对生产和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农膜的查处力度。加强固体废物集散地综合整治。对固体废物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任务未完成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试点先行 先易后难 分步推进
无论是《方案》,还是李干杰均明确指出,“无废城市”并不意味着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完全资源化利用。那么,《方案》所倡导的“无废城市”到底该怎样理解?
中国工程院院士杜祥琬指出,“无废城市”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无废城市”并不是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完全资源化利用,而是指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无废城市”建设的远景目标是最终实现整个城市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和处置安全。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李金惠说,近年来,日本、欧盟、新加坡在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方面开展了积极的尝试与探索,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提供借鉴经验。他说,日本持续推进建设循环经济社会基本规划,欧盟委员会先后发布了“迈向循环经济:欧洲零废物计划”“循环经济一揽子计划”,新加坡提出迈向“零废物”的国家愿景等。
据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试点先行与整体协调推进相结合、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原则,“无废城市”拟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0个左右有条件、有基础、规模适当的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方案要求,2019年上半年,试点城市政府印发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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