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苍蝇”一起打 2012.11-2017.10查办的典型案件掠影
——2012.11-2017.10查办的典型案件掠影(三)
“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出的反腐动员令,也是十八大后五年正风肃纪反腐的真实写照。
十八大后的五年,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着力清除危害党的肌体健康的毒瘤,振奋了党心民心,纯洁了党的队伍。
坚决查办高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打虎”不停歇——
立案审查省军级以上党员干部及其他中管干部440人
2014年6月14日,中央纪委发布消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苏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经查,苏荣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个人擅自改变组织决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江西省出现的严重腐败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苏荣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滥用职权问题涉嫌犯罪。
在苏荣主政江西期间,该省成为腐败高发的省份之一。2013年以来,被查处的陈安众、姚木根、赵智勇等副省级干部及多名厅级干部,严重违纪乃至违法犯罪行为多发生在苏荣主政期间,普遍存在给苏荣送钱送物的问题。
2015年2月,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苏荣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7年1月,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苏荣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苏荣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苏荣是十八大后第一个因贪腐落马的副国级官员。在此之前,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则是十八大后落马的第一个省部级干部。
2012年12月初,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经查,李春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妻、女收受他人所送巨额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弟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滥用职权进行封建迷信活动,造成国家财政资金巨额损失;腐化堕落。
2014年4月,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李春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十八届四中全会确认了开除李春城党籍的处分决定。
2015年10月,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李春城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回顾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关键就在一个“严”字。对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充分说明,我们党始终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决不允许党内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不论什么人,不论职务多高、资历多深、贡献多大,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
五年间,经党中央批准立案审查的省军级以上党员干部及其他中管干部440人。其中,十八届中央委员、候补委员43人,中央纪委委员9人。这些案件的查处,清除了危害党的肌体健康的毒瘤,振奋了党心民心,纯洁了党的队伍。
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拍蝇”不手软——
处分乡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134.3万人,处分农村党员干部64.8万人
十八大后,各省区市党委聚焦扶贫民生领域,开展专项巡视巡察。纪检监察机关突出审查重点,加大对“小官大贪”惩处力度,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问题,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2012年至2017年,全国共处分乡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134.3万人,处分农村党员干部64.8万人。
2015年12月30日,堪称“湘西第一蝇贪”的湖南省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副主任张建携巨额公款潜逃。经查,张建任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于2015年6月至2015年11月,多次向出纳借印鉴,在本人掌握的银行支票上盖章后,在银行办理转账、电汇等业务,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中挪用公款,金额达2695万元。
张建的逃亡生涯仅仅持续了14天。2016年1月13日中午,他在缅甸第二特区南邓落网,被缅甸警方控制。1月14日晚,张建被押解回湖南。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后,张建于2017年6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
从十八大以来查处的案例来看,有些腐败分子虽然职位不高,但贪腐数额惊人。
于凡,陕西省西安市东滩社区居委会原主任,利用社区拆迁改造项目为自己牟利,单笔受贿就达5000万元,涉案总金额高达1.2亿元。
于凡在社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在确定开发商、签订开发合同等环节,向开发商索要好处费5000万元用于个人生意投资和生活花费。以“打价格差”等方式通过承揽土方、砂石、地材等工程项目获取非法利益,总涉案金额上亿元。最终,于凡被开除党籍,并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蝇贪”,他们或身居关键岗位,以权谋私;或利用工程建设,大肆贪墨;或盯着补贴款项,雁过拔毛。他们虽然官职不高,却往往直接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不折不扣的“硕鼠”。
江西省莲花县高洲村原党支部书记谢建兵,于2013年5月与某企业老板方某达成该村3931亩的毛叶岭山场流转协议。两人私下商定流转价1140万元,却向村民宣布流转价为880万元,剩下的260万元作为“好处费”流入了谢建兵个人的腰包。谢建兵被开除党籍,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全部赃款追回。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纪委在调查海门街道枫山村原党支部书记陈春招违纪案件时,发现该村出纳姚巧巧多次违规挪用村集体资金。区纪委联合有关部门调查发现,姚巧巧为满足自己和男朋友消费挥霍,多次挪用村集体资金,每次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月底银行要出对账单,其男朋友就用PS技术篡改对账单,蒙混过关。截至案发,姚巧巧共计挪用村集体资金388万余元。2015年4月,椒江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
“小官巨腐”只是基层腐败的一种类型,还有些案件虽然涉案金额不大,但影响恶劣。
2013年,山东省宁阳县的小静刚刚12岁,她的父亲已经去世,母亲失明,母女俩每月靠160元低保金和600元儿童福利救助金生活。小静如何也想不到,她前9个月共5400元的福利救助金,竟然被县民政局福利办原主任张士龙私自截留。
当年,宁阳县有20多个符合救助条件的孩子通过了审批,可以得到每月600元福利救助金。张士龙作为经办人,利用职务便利,把前9个月的钱私自取走后,才把救助卡交给这些家庭,对他们谎称救助金是从10月才开始发放的。20多个孩子1到9月的救助金共15.74万元,被他用来炒股以及日常消费。这些孩子要么是孤儿,要么是父母有严重残疾,都是极度贫困的家庭。最终,有人偶然查看了救助卡的历史交易记录,产生了怀疑并进行举报,宁阳县纪委迅速查清了张士龙的违纪问题,并作出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最终张士龙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十八大后五年间的变化,映在群众眼里:补贴补助安稳落到钱袋子了,惠民资金真正用来办实事了,干部作风更加清正廉洁了……铲除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不仅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给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而且转变了基层干部作风、净化了基层政治生态,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信任和信赖,厚植了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本报记者 李钦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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