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立案数、处分人数再创历史新高
2018年,本市准确把握具有首都特性和超大城市特点的反腐败工作规律,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并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土地出让、生态环保等方面腐败问题。市南水北调办原巡视员曾繁新、市网信办原副主任陈华、北京新奥集团原总经理郭再斌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被严肃查处,形成强大震慑。
市纪委市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有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本市不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研究制定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的监督,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的笼子。
为规范问题线索处置管理程序,市纪委市监委出台规定,进一步提高线索办理质量和水平。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去年共处置问题线索17567件。此外,本市还组织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查调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问题线索处置、办案程序等,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推动派驻机构审查调查水平不断提升。
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据统计,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880件,增长8.2%;处分3565人,增长10.9%;其中,处分厅局级干部95人,较2017年同比增长58.3%。移送司法235人,较2017年同比增长164%。线索处置数、立案数、处分人数均再创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新高。
“良医治未病、防患于未然。”在强力“打虎”,形成有力震慑的同时,北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起,在“治未病”上积极作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2018年,全市共开展谈话函询3776件次,较2017年同比增长11.4%。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4808人次,增长18.5%。其中,第一种形态、第二种形态13783人次,占93.1%;第三种形态561人次,占3.8%;第四种形态464人次,占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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