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农户被排挤?合作社成僵尸?国家发文“纠偏”
防止人为垒大户,排挤小农户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扶持小农户,提升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能力作出了全面部署。
“注重政策的公平性和普惠性,防止人为垒大户,排挤小农户”,这是此次意见中一项重要内容。
这些年,官方多次强调发挥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引领作用,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但一家一户的家庭经营方式依旧是我国农业经营的基本面。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1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从各地实际看,一些地方存在着忽视小农户,甚至存在挤小农户垒大户的倾向,资金项目过于向大的经营主体倾斜,向工商资本倾斜,侵害了小农户的一些合法权益。”
他表示,要加强针对小农户的扶持政策,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的轨道,不能让小农户掉队。同时要防止搞强制的土地流转,将土地等生产资料集中到少数人的手中,对广大小农户实行硬挤出,这样会影响到农户的就业和生计。更要防止大量农民变成既没有办法转移就业又无地可种的无业农民。
解决“空壳社”“僵尸合作社”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十年来,农民合作社发展成效显著,在工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超过210万家。但在某些地方存在着一些“空壳社”、“僵尸合作社”,给合作社整体形象带来不利影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韩俊表示,目前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空壳社”的清理整顿工作,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也公布了这方面的工作方案。首先要进行全面摸底,重点对有问题的合作社核查具体情况,依法依规分类进行清理整顿。
据他介绍,目前农业农村部已跟有关部门制定了相关措施,但注销“僵尸社”“空壳社”在法律上比较复杂。今后会出台一些简化的政策措施,对合作社从注册到运营、管理加以规范。
保护好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权益
意见提出,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小农户利益。强调统筹兼顾扶持小农户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是农户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和财产权益。随着城镇化发展、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一部分农民会选择进城落户。
那能不能强制农民放弃土地来作为进城落户的先决条件呢?调查显示,绝大部分农民不愿意放弃承包地和宅基地来换取城镇的户口。
“用农民的话讲,是‘家中有地,进退有据’。”韩俊表示,农村的承包土地和宅基地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让农民带着土地权利进城成为新市民,是保护农民利益的需要。
此前,官方就曾反复强调,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那是否能赋予农民对土地更大的处置权呢?
韩俊说,为了适应农民进城落户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需要,各地可以积极探索农民承包地的退出机制,允许在城镇有稳定的就业和定居的农户转出承包地。但是需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绝对不能搞强迫命令。
鼓励土地“互换并地”,解决“巴掌田”问题
在农村存在的一些“巴掌田”“皮带田”,不管是给小农户生产还是土地流转都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想要发展现代农业,土地零碎化问题急需得到解决。
受先前土地承包政策影响,“大国小农”“人均一亩三分地,户均不过十亩田”成为了基本国情,要实行规模化经营,是很长的一个过程。因此意见提出,农业经营方式坚持宜大则大,宜小则小,不能搞一刀切,不能搞强迫命令。
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局局长吴宏耀介绍,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有些地方结合高标农田建设、农田整治,也探索了一些换地的试点,这个是政策允许支持的。各个地方在确权登记颁证的时候,可以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土地互换,把土地规模扩大一点。
“总的来说,现在一方面要扶持小农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鼓励留在农村或者有志从事农业生产的一些农户逐步扩大种植面积、流转土地,发展成为家庭农场。”吴宏耀道,在家庭农场基础上,鼓励家庭农场搞合作社,支持合作社办一些农产品的加工,构建新的农业经营体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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