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长洲:立案监督依法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
编辑/2019-01-25/ 分类:智能时代/阅读:
正义网讯 (记者邓铁军 通讯员陆露)“没想到检察机关还能为我讨回公道,太感谢了!”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检察院批捕了一起故意伤害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得知消息后,正在看守所内服刑的郭某向检察机关表示了感谢。 2018年11月21日上午9时,长洲区检察 ...
正义网讯 (记者邓铁军 通讯员陆露)“没想到检察机关还能为我讨回公道,太感谢了!”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检察院批捕了一起故意伤害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得知消息后,正在看守所内服刑的郭某向检察机关表示了感谢。
2018年11月21日上午9时,长洲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早早来到长洲区法院刑事法庭,开始准备一起盗窃案的庭前工作。然而一个小时过去了,刑事法庭依然空无一人,前往押运被告人的法警迟迟未归。
10时16分,被告人终于到场。然而大门打开,检察官却发现,被告人郭某竟是坐着轮椅进来的,他的右脚打着绷带,隐约可见肿胀的脚部。看到这场景,检察官开始迷惑:明明不久前审讯时人还好好的,怎么突然就行动不便了?这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此事非同小可,检察官立刻了解其中缘由。郭某自述在看守所内因床位问题与两名狱友发生争执,继而演变为肢体冲突,最终造成其腿部骨折。
了解情况后,当天下午,承办检察官来到梧州市中医院调取了郭某的就诊资料。经法医初步判断,被告人的右胫骨骨折,伤情已经达到轻伤一级。得到结果后,长洲区检察院立即对该案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并于2018年12月18日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随即对该案立案侦查。
由于长洲区检察院对该案的提前介入,及时固定了关键证据,侦查工作取得了主动权。2019年1月2日,公安机关依法将该故意伤害案向长洲区检察院提请逮捕,该院快审快捕,1月4日即对犯罪嫌疑人方某、阮某批准逮捕。
长洲区检察院在这起立案监督案件中,不仅有对犯罪行为的打击,也有对犯罪分子合法权益的保护,取得了较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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