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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下月起实施

编辑/2019-03-27/ 分类:智能时代/阅读:
摘要: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还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 本报记者 赵琳琳报道 近日,国内中小学食品安 ...

  摘要: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还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

  本报记者 赵琳琳报道

  近日,国内中小学食品安全问题,引发社会各界关注。

  就此,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共同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当中指出,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还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规定》将从4月1日开始执行。

  集中用餐配餐制度建立

  《规定》明确,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还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

  《规定》要求,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有关部门表示,陪餐制度将有助于推动学校校领导更加重视学校食品质量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反馈问题和解决问题,更好地保障学生用餐安全与营养健康。鼓励家长参与陪餐,有利于家长和社会更好地了解学生用餐情况,减轻不必要的疑虑,结合实际提出各类改进建议,推动学校集中用餐相关工作良性发展。

  同济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教授张端鸿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规定》的发布使得学生食品安全问题有章可循。有利于建立完善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学校食品安全度,降低因疏于管理等多种因素导致的食品安全风险。绿色、安全、优质的食品供应商在开拓市场方面迎来重大商机。有利于我国广大师生的营养健康。

  严防食品安全风险

  与国外发达国家学校实行的校长陪餐制不同,我国一些中小学、幼儿园,学校和食堂之间的关系较为复杂,因此必须警惕和防范校长陪餐制流于形式。

  针对日常管理工作,《规定》要求,学校应当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集中用餐岗位责任制度,明确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相关责任;还应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组织师生家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管理和监督。学校在食品采购、食堂管理、供餐单位选择等涉及学校集中用餐的重大事项上,应当以适当方式听取家长委员会或者学生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意见,保障师生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同时畅通食品安全投诉渠道,听取师生家长对食堂、外购食品以及其他有关食品安全的意见和建议。

  多方联动力保食品安全

  此外,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学校食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规定》强调,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应当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进行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应当满足检验需要,不得少于125克,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留样食品应当由专柜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

  中研普华研究员邱晨阳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每餐次食品留样记录并保存,工作较为繁琐,执行容易出现问题。另外,在家长陪餐方面的执行可能较难做到,一般上学时间与正常工作日重合,要家长工作时间抽空陪餐较为困难。

  张端鸿告诉记者,学生食品安全不只是哪一个部门的事,学校与教育部门承担的更多。但由于各地学校机制、气候变化的不同。对于食品安全问题,还需要多方面的联动,家长、监管、执法部门等都应联手出击。另外,学校对于餐饮企业的入驻,也要多方考量,只有竞争激烈,才有可能倒逼质量与食品安全的提升。总而言之,学生食品安全问题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它需要社会各方力量的管理与监督。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新《规定》印发实施后,抓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至关重要。

  有关部门认为,首先,要做好新《规定》的解读和宣传工作。通过媒体广泛宣传解读新《规定》内容。其次,是研制印发贯彻落实新《规定》的分工方案;再者,会同相关部门面向地方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管理和监管部门负责人、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学校食堂安全管理直接负责人和学校食品安全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组织开展学习贯彻新《规定》专题培训;另外,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新《规定》的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相关工作。

  此外,邱晨阳告诉记者,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定期派遣工作人员对食堂进行检查,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建立专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的岗位,专人负责,才能最大力度地将相关制度执行到位;建立顺畅的食品安全投诉渠道,鼓励家长、学生参与监督,积极反馈;建立具有能追溯的食品供给制度,采用先进的食材检测设备。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中国产经新闻。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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