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集中宣判36件涉恶案件
本报讯(记者张蕾)自2018年1月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北京法院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除恶务尽”,全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记者上午获悉,北京法院于近期集中宣判了一批涉恶案件,共计36件143人。
其中“黑中介”敲诈勒索案件正是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典型代表。名义上经营房屋租赁中介业务,背地里通过语言威胁、辱骂、骚扰等方式强迫被害人缴纳额外费用、制造客户“违约”等途径非法获利,这种“黑中介”令不少人在现实生活中深受其害。日前,朝阳法院对四起房屋“黑中介”人员敲诈勒索案件公开宣判,21名不法中介人员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至七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至七万元。
这四起敲诈勒索案件被告人的作案手段类似,均是通过签订租赁合同收取被害人租金、押金等费用,后以语言威胁、骚扰、限期搬离等软暴力方式强迫被害人缴纳各种额外费用;或者编造各种借口以高额违约金、不给水电卡、语言威胁等方式强迫被害人退租,并不予退还被害人租金、押金等费用;或者制造合同“陷阱”,迫使多名被害人主动违约,从而非法获取被害人先行支付的保证金、押金等钱款。如刘某等七人敲诈勒索一案,25名被害人被强行收取或者因“违约”被强行扣除的钱款共达人民币30万余元。
据悉,除上述案件外,此批集中宣判还包括大兴法院一起诈骗、故意伤害案件,顺义法院三起寻衅滋事案件,昌平法院一起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件,平谷法院一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件。这些案件中有的是虚假招工骗取财产并持械殴打索要押金,有的是当“楼霸”阻碍装修、非法拘禁式暴力讨债,有的是把持火车站旅游客运市场、暴力殴打并强行索要财物,还有的是煽动大量村民聚众闹事、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秩序。
北京高院副院长安凤德表示,北京法院依法审理这批涉恶案件,充分体现北京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战果,展示出坚决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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