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纪检监察机关“刀刃向内” 去年党纪政务处分13人
本报讯(记者 詹君峰) 记者近日从海南省纪委七届三次全会上获悉,该省纪委监委去年铁腕整治“灯下黑”,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党纪政务处分13人,组织处理25人。
与这一组数据相呼应的是全会的另一项议程:全会审议并通过海南省纪委常委会关于周雷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省纪委常委会之前作出的给予周雷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
周雷,东方市委原常委、市纪委原书记、市监委原主任,2018年9月,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党的十九大以来,海南省纪委监委围绕“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手电筒”照别人的同时更照自己,坚定不移强化自身建设,一手抓制度建设,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一手坚决“清理门户”,始终“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
2018年10月,海南省纪委监委印发《海南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明确提出纪检监察干部“四个带头”“五个严禁”“十二个不准”要求,这是省纪委监委强化自我监督的一项措施。
根据“要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条件下开展工作”要求,省纪委常委会围绕领导决策、业务运行、执纪执法行为、机关管理、队伍建设等5个方面,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部署规范化建设工作,强化内控体制机制建设,分别制定、修订、废止制度22项、65项和50项,形成覆盖政务管理和业务运行的制度框架体系。此外,针对不同的措施设置不同审批程序,坚决防止权力滥用,制定《海南省纪委监委机关业务工作流程细则(试行)》;修订《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制度》,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强化监督……一项项落实落细的制度,盯住了人看住了事,给执纪执法权戴上了“紧箍”。
在机构设置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制度建设上,该省出台17项内部工作制度和12项外部衔接制度,构建以业务工作流程细则为主体的“1+N”制度体系,实现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部门分设,构建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既有机衔接又相互制约的内控机制,形成了内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外部相互衔接、相互制衡的工作机制。
“坚决防止执纪执法权力被滥用,坚决反对纪检监察队伍中的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对有问题的纪检监察干部不护短、不搞区别化,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坚决查处,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海南省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人表示。
在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的同时,该省做好“后半篇文章”,召开全省纪检监察干部警示教育座谈会,通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编印《打铁必须自身硬——海南省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警示教育材料,用昔日“执纪者”的警示告诫今日“打铁人”,让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引为镜鉴。
“要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加强政治建设,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狠抓专业化能力建设,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海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蓝佛安强调。
下一步,海南省纪委监委将进一步深化制度建设,围绕领导决策、业务运行、执纪执法行为、机关管理、队伍建设,持续深化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建设,形成一套覆盖纪检监察机关管理、运行各环节和全过程的制度体系。
本文系作者授权本站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推荐文章
Recommend article-
特斯拉 Model S 中国售价曝光
百科知识/阅读:3 -
福特做无人驾驶:技术不够,高校来凑
百科知识/阅读:2 -
当智能汽车被 Hacked
百科知识/阅读:2
热门文章
HOT NEWS